疫情当下,保障供应的物资乃是市民生活得以维系的关键所在,然而其中所显现出来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同样是绝对不能够被忽视掉的,这直接关联到每一个人的自身实际利益以及安全状况。
保供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
一旦政府免费发放的食品出现诸如过期、变质一类的问题,哪怕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企业也无法逃避法律制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能够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问题食品,同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许可证。
要是这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致使居民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状况,或者引发疾病,那么事件的性质就产生了根本改变。涉事企业的行为有触犯刑法的可能性,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直接责任人会面临刑事追究。
居民的索赔权利与途径
无偿领取保供食品之时,若食品存有质量问题,且因该问题致使损害状况发生,此时市民依旧拥有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求取赔偿的权利,此番索赔权利是基于产品责任而产生的,它和食品是否付费不存在关联,法律所保障的正是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方面的权利。
实际进行操作期间,遭受损害的居民应当妥善保全关乎可引发问题的食品的样品、医疗过往记录等方面的相关证据。能够借助朝着市场监督管控部门提交投诉检举,或者径直朝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方式去维护自身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伪劣产品与假冒品牌的处罚
如果在保供物品里头,出现了掺杂掺假以及以次充好这种状况,那么生产者就要去承担相当严厉的行政责任。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不但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且要没收产品,除此之外,还将会面临着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到三倍的罚款。
若是供应给出的保供物资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那种“山寨品牌”,从事生产经营的人,除了要去承担民事侵权赔偿之外,还会遭受到来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这样的情况严重干扰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在特殊时期所造成的危害愈发大。
工作人员侵占倒卖的刑责
从事物资发放工作的人员,要是私自把保供物资侵吞、出售,这种行为涉嫌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那些物资属于公共财物或者特定款物,凭借职务便利去非法占有,会受到刑法的严厉惩处。
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要是明明知道不能这么做却还是做了,去采购那些变质过期的产品,同样是得承担法律责任的。这可不单单有可能涉及玩忽其职没有尽到责任,要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还很有可能构成渎职犯罪或者贿赂犯罪。
个人囤积居奇与造谣传谣
属于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的是,个人于疫情期间大量去囤积保供物资,并且还高价进行倒卖。情节严重的那些人,会将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扰乱的则是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市场秩序。
网络之中,存在着这样一些行为,即为了获取关注,而去编造诸如“官员倒卖保供物资获利百万”之类的不实信息,并且还将其进行传播,这种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责任的承担形式,轻的话,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的措施,要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就有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进而 facing 刑事处罚。
社区团购“团长”的法律角色
商家或者个人身为“团长”去组织社区团购,实际上是充当了经营者的角色。要是因为供货方的资质或者产品出现问题,进而致使物资发霉腐烂变质,那“团长”作为组织者,就得直接向居民担负退款、赔偿等民事责任。
要是“团长”自身没有获取营业执照之类的合法经营资质,那还会面临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当下上海社区普遍规定供货方拿出“三证”,这不仅是管理方面的要求,还是“团长”挑选供应商、躲避自身风险的关键依据。
疫情那段时期,你领取保供物资或者参与团购之际,有没有碰上质量方面的问题呀,你又是凭借什么样的方式切实有效地去维护自身权益的呢,欢迎大伙儿分享各自的经历以及看法哟假若觉着这篇文章有实用价值,那就请点赞并且转发给更多有需求之人。


